省家具质检中心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7-10-23  分类:中心新闻  点击次数:

一、中心简介

江西省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赣州市质监局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代管,是全国第五家、中部地区唯一一家、也是唯一落户县区城市的国家级家具检测机构,是服务南康家具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南康家具“买全球(木材)、卖全球(产品)”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中心具备92类产品1200个参数的检验能力,涵盖了各类家具成品和板材、油漆、胶黏剂等原辅材料,业务范围已辐射到安徽、湖南、福建等近10个省市。江西省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中心,承担着江西省家具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南康家具《实木单层床》《实木餐桌椅》是国内家具行业首个团体标准。

中心的建成运行,填补了南康家具产业链中“有产品无检测,有标准无认证”的空白,解决了南康家具检测时间长、成本高的问题,大大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了效率。促进了南康家具企业在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区域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等四个方面稳步提升。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是国际互认的,经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相当于获得了通向市场的 “通行证”“身份证”“信誉证”,大大增强了南康实木家具在全国家具行业中的“话语权”,加快形成“实木家具看南康”的新格局,为南康打造全国乃至世界实木家具集散地奠定了扎实基础。(详情可登陆中心官网查询:http://223.84.199.195:8780)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条件

2017059

行政管理岗(管理岗)

1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

全日制本科

35周岁以下

 

2017060

业务员(管理岗)

1

产品设计

全日制本科

35周岁以下

仅限于南康户籍报考

2017061

检验员1(专技岗)

1

分析化学、应用化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

 

2017062

检验员2(专技岗)

1

自动化、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全日制大专

35周岁以下

 

2017063

 

检验员3(专技岗)

 

1

冶金工程、应用化学

全日制本科

35周岁以下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道人社大楼10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笔试费用。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红底一寸彩照4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为南康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对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17年11月7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2017年11月9日可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人报名。未改报的予以退费,弃考的不予退费。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记入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赣州市南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11月15日-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南康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申论全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笔试结束后,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2017年11月27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1.入闱面试人员于2017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缴纳面试费用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50元,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入闱面试人员,按规定面试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2.若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于2017年11月30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原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般岗位取笔试高分者。2017年12月5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2.体检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3.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南康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现有身份调动或参加考试。

五、本公告由赣州市南康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详情可登陆南康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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